林夕出去晃荡了一个时辰,又马不停蹄地回了府。
十分谨慎细致地向宋煜禀报:“王爷,奴才去打听了,胭脂铺和首饰铺生意最好。其中以眉府的胭脂和金翠阁的首饰最畅销,奴才去的时候两家都被围的水泄不通,多半是那些官家太太小姐在挑选。”
见宋煜不吭声,林夕有心讨好:“王爷可是要送福晋东西?奴才觉得福晋不是那等爱财喜金的庸俗之人,不若买一些时兴的胭脂水粉送与福晋。”
女人嘛,就是喜欢涂涂抹抹的,成日都在面上的一亩三分地捣鼓。
宋煜却皱起眉,不是那等爱财喜金的庸俗之人?
他就想起从义庄回来的马车上,她捧着那十万两银票一副小财迷的模样,忍不住笑起来。
他这个福晋,偏生就是个庸俗之人!相反的,经常见她都是素面朝天,胭脂水粉之类的对她而言恐怕才是俗不可耐。
沉了沉,吩咐道:“去,让金翠阁将最贵重的首饰送来。”
林夕又一溜烟儿跑了。
回来的时候金翠阁的大掌柜也战战兢兢跟了过来。
恭恭敬敬给宋煜行了礼,然后才小心翼翼地将手中黑木匣子呈到宋煜跟前。
打开来,里面躺着一套宝蓝色的头面。钗子,耳环,璎珞项圈……上头都镶嵌了硕大的蓝宝石,每一颗宝石看上去都净透无暇,潋滟地能倒影出人影,一看就是价值连城的好货色。
可以想象,锦绣白皙俏丽的脸,配上这么一套华贵的蓝宝石首饰,该是何等的庄重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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