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月过后,到了建安十二年深秋时节。
雁门塞的郑屠户看见宋歆背着一头山猪走进来,就高兴地上来招呼。
“呦,宋小哥又来啦?今天打了这么大一头山猪啊!你可真厉害,上次你弄来的豹子,让我赚了不少钱哩。那几个收皮子的氐人还让我问你,何时再给他们弄一条豹尾呢。”
“郑叔,豹子不常见啊,遇到了捉给你。你先看着这些出个价吧。”宋歆没接话茬,只是咧嘴一笑,将山猪扔在案板上。
“嗯,还是按往常的价格给你怎么样?”
宋歆嘿嘿一笑道:“好说,这山猪皮和獠牙你也拿去,遇到商队卖给他们还能赚一笔。”
郑屠户高兴地分割山猪肉,说道:“小哥,为何你不跟着牵嘉大人呢?跟着他多好啊,有酒有肉,杀了敌人,还有军饷田地可以分。”
宋歆笑笑没说话,如果不是因为牵嘉杀降的举动,说不定他就跟着对方去当兵了。不过他也能理解对方这么做的立场,边塞之地,民风彪悍,人心复杂。投降复叛的事情多如牛毛,今天称兄道弟,明天拔刀相向的事再平常不过。你不杀他们,下次他们杀你时可不会手软。这里每个人都是猎手,也是猎物。
郑妥娘听见宋歆回来,高兴地跑了出来,从怀中取出一壶酒,红着脸塞给了宋歆。
郑屠户笑着说道:“这是妥娘存了好久的,我想喝,可她却说你不来,谁都不许打开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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