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过去了,贺凌天的伤完全好了。郑倩儿把他带到爹爹那里。
“爹,天儿他来了。”
好久不见,不过,笑容还是那样的熟悉和温暖。
郑甲风有自己的后书房。一个练武的人,喜欢的还是兵器。西墙旁边,有他收藏的短兵器,短剑、柳春刀、雁羽刀、双锏、双鞭。东墙则是长兵器,长枪、长棍、长柄雁羽刀。后壁这还挂着弓弩。
“郑叔叔,你这里都快成了一个兵器库喽。”
“呵呵,从小就喜欢这些刀枪。你喜欢吗?”
“当然了。”
“那就挑一件吧,叔叔送给你。”
“这怎么可以,好贵的。”
这里的兵器,哪一件不得值几两银子。
直觉,郑甲风收徒弟,总要带他们来这个书房。直觉有时是最准确的,弟子们喜欢什么样的兵器,今后就用什么样的兵器。武器也随人的脾气,喜欢长兵器、重兵器的人一般比较强悍,力大无比。短兵器,则是喜欢技巧的人才用。暗器,暗器就不说了。
贺凌天的眼睛,盯着那把短剑。自从他在梦中用剑劈砍水柱以后,他就喜欢上了这种兵器。当然,许伯伯送他那么小的一把剑,还把狼的眼睛扎瞎。
郑甲风取下一把短剑,递给他,说:“看来你喜欢剑。我们这的这种短剑,长短、规格、重量都是一样的,倒是不用挑的。不要再推辞,我的徒弟,也就是我镖局的下属。你以前是个孩子,从今天开始,就是一个男子汉了。后面的艰苦,不是有了一把剑就能解决。你有这信心做下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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