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都回到了房间之中收拾着自己的东西,高凌云并没有随身携带太多的东西,将那把给他带来巨大麻烦的宝刀小心翼翼的用油布包起来,便已经收拾了一大半了。
如今,令他头疼的反而是那些麻袋之中的金子。这上万两的黄金,倒是有一些重量,不好随身携带。
可黄金毕竟是黄金,哪有随便扔掉的道理,只可惜如今走的匆忙,没能够及时找一个大点儿的当铺换成方便携带的银票。
王不败没有在这里订什么房间,更没有要去收拾的东西,自然留在了高凌云的房间之中,帮着他收拾。见对方也没有什么太多的东西要收拾,便只好坐在一旁默默的等待。
这时,即便是王不败,也看出了高凌云现在遇到的问题。金子,没错就是金子,这么多的金钱,可不适合一个准备匆忙赶路的人随身携带。
“小兄弟,你的这些金子可如何是好,总不能扔掉吧。可随身带在身上远行,非但不利于赶路,还会招来强盗什么都惦记,招来祸患。”王不败说道。
高凌云可不觉得这是一些麻烦事儿,出门在外自然是钱越多越好。
“王大哥,你拿着这袋金子,到镇子上的驿站买三辆上好的马车和几匹千里马来。”高凌云说着,便拿起一袋金子,递给了王不败。
王不败问道:“什么样的马车值这么多的金子。”
高凌云笑道:“自然是这小镇的那几辆铜车铁马了,它们至少可以让我们平安的到达天启城。王大哥,你身为这个黑牛镇的本土人,不会不知道这件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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