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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夜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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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都是夜归人》歌词发散的故事,很简单。希望有所温暖~

#OOC,两位先生都属于彼此、音乐剧、舞台、海洋和草原。

#文中时间地点并无考据,皆是设定之下的产物

-----正文-----

BGM:

是冰冻的时分,已过夜深的夜晚

往事就像流星刹那划过心房,灰暗的深夜

是寂寞的世界

——题记《都是夜归人》

今天的北京迎来一场大雨,雨滴连续不断的打在窗外的树叶上,树顶的叶子不住的颤抖着,勉勉强强维持住自己的位置和色彩。

阿云嘎靠在窗口,看着雨滴挂在窗沿然后跳上窗玻璃,留下一段段水珠。

“嘎子,我是真的要去上海。”

阿云嘎和郑云龙毕业之后在北京摸爬滚打了这么几年,郑云龙权衡之下还是决定去上海。去那个百年来孕育了京剧、昆曲、越剧等一众戏曲文化的上海;去那个拥有无数见证、看惯过各种艺术形式“你方唱罢我登场”的百年舞台的上海。

“那里机会多,我没有想阻止你啊,大龙。”

半响,窗边的人才映着窗外的风声回头应道。他转过身,踢了踢地上摊着的纸箱子。

“你这些行李都怎么处理?”

“一部分先寄到上海,还有一些寄回青岛。剩下的我自己带到上海。”

阿云嘎附身怼开一个纸箱,单脚一跨,弯腰翻了翻纸箱里的东西。

是一整箱厚厚的纸。

“那你这些乐谱和剧本就放我这里?”

“恩,我带不走,太重了。”

阿云嘎敲了敲自己的腰,一使劲儿还是把箱子搬了起来放到了床头柜的旁边。床头柜上昏黄的床头灯早就映着成堆的乐谱和剧本。

“恩,那就和我的放在一起吧。”

从大学开始,他们就有保存自己全部的乐谱和剧本的习惯,往往最后留下来的都是那几份被揉得最皱巴巴、被铅笔模糊的最深的剧本。时间一长,越演越多,当然也剧本越叠越高,记录着他们一路迷惘却坚定的跌跌撞撞。

“这个角落看起来像是废品回收站。”

“唔,那不行,这边都是郑大明星的真迹,以后老值钱的。”

“滚,你敢卖出去!”

阿云嘎放下纸箱,把纸箱里的成摞的剧本从纸箱里拿出来,堆在自己那堆旁边,拍了拍纸堆的前后左右,把它们弄整齐。刚站起来,迎头接了一句“滚”和自己落在床尾的靠枕。

“好好好,不卖。我留着自己欣赏好吧。”

他把靠枕放在床头两个枕头的中央,掸了掸上面并不存在的灰。回头看看那个坐在床边扭过头的熟悉脸庞。

“我们下去走走吧,撑个伞。你马上要走了,再陪我走走吧。”

“好。”

窗外的雨开始渐渐的小了,他们也不高兴多拿一把伞,阿云嘎从门口堆着伞里挑了一把比较大的,拉着郑云龙就出了门。

这条小路他们都已经无比熟悉了,来来去去几年,闭着眼睛都能知道到了那里。距离这屋子最近的酒馆在哪里,哪家的菜又便宜又好吃,哪家开到深夜三点半还不会打样。可今天总有些不同了,要离开的时候,路上总是会多出一些曾经未曾看到的惊喜。

比如,他看到了路边长着的一簇簇玫瑰花。

阿云嘎也看到了,他们很有默契的停了下来。阿云嘎把手中的伞柄递给郑云龙,慢慢的蹲下。

伞沿的雨滴顺着抛物线滑下来,落在阿云嘎的脚边,开出一朵朵短暂的雨花。

阿云嘎在路边的玫瑰丛中选了一朵最好看的玫瑰花摘了下来,抬头的那一瞬间,双方的眼睛里都猝不及防的撞进对方有神的眼眸下藏不住的乌青。

在娇艳的玫瑰花下衬得更加的明显。

两个人的心底都蔓上一股子的心疼。为着那即将到来的分离,为着那未知前方的路途,为着那不知何处的艺途。

郑云龙一手接过那朵玫瑰,一手把那伞柄递还给阿云嘎,换来了一个白眼和一只老老实实撑伞的手。

“你会想这里吗?”

“我会想这里的酒和路边摊”

“哦……”

“又不是几十年前,上海到北京也很快好不好。”

“可我有一点舍不得你。”

“那你飞过去见我啊。你想我的时候就一个闪现去上海。我打电话你打飞的!”

“飞机票很贵好吗,郑大演员给我报销吗?”

“你不是叫陈闪电吗!你咻~的一下就能飞到上海!”

“那你们家避雷针得结实一点!当心我直接劈了你!”

“你敢!!”

他们就这么一路逛着,从傍晚到夜晚。看着天暗下来,看着雨停下来,看着灯亮起来。

“什么时候的飞机。”

“后天上午九点。”

“那我正好没事,我去送你。”

“好。”

他们街边走了很久,东南西北都逛了遍。往西面,是他们常去的路边摊。往东一直走会走到他们曾经的学校,往东南面继续走,会走到上海。

“大龙,到了上海,要告诉我上海的夜晚是不是也是这样。”

“好。”

两天的时间过得很快,哪怕有人拼命的拽着时间不让它前进,时间还是不留情的往前奔跑,拖着这世间的一切,向前走。

阿云嘎帮郑云龙再次检查了一下行李,不过也安慰他如果没带也可以帮他寄过去。

“天气冷要自己加衣服知道吗?”

“别多喝酒,现在没人抢你的酒瓶了!少喝点。”

“上海是不是很潮湿,不舒服要吃药看病!”

“要告诉我上海家的地址!听到没有!”

“嘎子你真的是嘎舅,话很多诶。”

北京的早晨还带着一股不清晰的迷茫,为防堵车,两人还特意提早了很多去机场。办完登记手续,却也没剩下多少时间了。阿云嘎和郑云龙并排在安检前坐着,郑云龙熟稔的把自己窝在了阿云嘎的身边和颈窝里。阿云嘎难得没有在继续絮叨叮嘱,就这么静静的让他靠着。

要安检登机的时间还是到了,郑云龙还是拉上了行李、背上了书包走向了安检的方向。阿云嘎自然的留在了这头。看他熟练的过了安检。他打开了手中的瓶盖,喝尽了瓶底最后的一口水——郑云龙过不了安检的那一瓶水。

郑云龙回了个头,向他招了招手,他明显的看到他的嘴型:

“我走啦!来上海看我!”

阿云嘎明明知道现在的出行非常方便,上海距离北京不过是几个小时的飞机,几个小时的动车,但是他还是不自觉的感觉到了心底泛起的那一些心酸。

心口酸酸的,眼眶涨涨的。

在毕业之后,他们是独自面对这个世界的。哪怕有肖老师,有很多帮助过他们的老师,有很多结交到的朋友。但是哪怕是带着苦涩和无助,他们还是上路了。

口袋里的手机不停地震动着,他知道是催促着他要赶紧上路回程,奔向他的工作行程。

阿云嘎转身离开安检的地方,迈开了自己的步伐。

现在,他们一个向前走向了机场的尽头,一个转身走回了自己的工作岗位。

明明是一个早晨,却因为又要下雨,是一个维持着压抑、阴郁的天气。

奇怪的是,哪怕是两个人完全不同的方向,他们依旧默契的从一个点开始,走出了一条完美连接的直线。

从现在开始,在不同的地方,继续做夜归的灵魂。

郑云龙安全的达到了上海,到达了自己只有四十多平米的小出租屋——自己新的安身之处。

在独自收拾好自己的东西之后,郑云龙很听话的把自己出租屋的具体地址发给了阿云嘎。不久收到了一个短短的“OK”。

虽然短,但却莫名的令他心安。

郑云龙在告知阿云嘎上海新住址之后的没几天,收到了一个来自北京的包裹。那个包裹里除了一些日用品之外,还有一些令他熟悉的小物件。

包裹里有一个洗干净的青岛啤酒的酒瓶,被泡沫和报纸层层包裹,竟然真的安全的到达了上海。这大概是他当年被阿云嘎夺下的众多酒瓶中的一个吧。时间久远到早就闻不到酒瓶里的酒味儿了。

自从毕业之后和阿云嘎住到了一起,音乐剧演员的生活让他们不可避免的成为了“夜归人”。每次散场或是排练结束,他们就常常在离家最近、西边的路边摊一起吃宵夜。阿云嘎不太能够多喝酒,但是郑云龙总是非常馋家里啤酒的味儿,偶尔难免第二天还有工作,少不了阿云嘎从郑云龙手上夺走酒瓶的戏码。一个抢了多次有了经验,也知道什么时候抢最恰当;一个被抢的多次有了经验,知道什么时候可以晃一晃对面的人儿,趁其恼羞成怒的时候再多喝两冰啤酒。

当然,他也是知道不能多喝的,不过是两个人之间的游戏和在那苦涩的夜晚不可多得的、短暂的快乐。

包裹里还有那朵上次离别时候送给他的玫瑰花了。玫瑰花被精心的包了起来,虽然过了这么多天,它依旧有些不可避免的凋零了。

郑云龙把啤酒瓶拿出来,把玫瑰花插了进去。瓶口太小,只够堪堪塞下那朵玫瑰花短短的根茎。他动手把玫瑰花塞得瓷实了一点,外层的玫瑰花瓣皱巴巴的包裹着青岛啤酒那小小的瓶口,枯萎的部分垂在瓶口的边上。

空气里随着这个花瓶的安置,似有似无的飘来了一股来自北京夜晚的玫瑰花香。一股他熟悉的小屋的味道。一股属于一个又一个街边夜晚的味道。

他把酒瓶放在了小小的出租屋的一张小小的桌子正中央。低低的笑了一声,骂了一句“傻逼”。

包裹里还有一只用了小半的木头铅笔,削好的。还有一张明显就是拿着那支铅笔写的字条。

“下次排练记得自己带铅笔,别总是借别人的铅笔!”

“还有,自己买削笔刀,没人像我好心每次都给你削铅笔!”

郑云龙看到这个寒酸的乔迁礼物,再骂了一句“傻逼,现在谁还用木头铅笔”。把铅笔和字条从快递箱子里拿出来,放在手边的桌面上。盯着他们楞了一下,还是拿过了手边的包,打开了拉链,放进了书包最里面的夹层。

大学时候的他们还不时新自动铅笔,都是一买买一整盒2B中华铅笔,每次排练就随便从笔筒里薅一只,哪怕丢在哪里了也不是太心疼。他也懒,每次铅笔丢完了或者用秃了,总是缩在桌子上,仗着自己手长脚长,把自己铅笔递给对面的班长阿云嘎。

他还记得阿云嘎总是蹲在垃圾桶旁边或者拉个小板凳的模样,一边操着一口不太清明的青岛味的普通话吐槽他怎么又丢了铅笔,一边任劳任怨的给他削铅笔。他也还记得他总是困呼呼的,每次听到吐槽总是回怼一句“你是班长,你要给班级同学服务的。”然后就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等到阿云嘎在晚饭前叫醒他,桌上的笔筒总是放满了削得刚刚好的铅笔,满满当当的。

总是给他,他是一个什么都不缺、过得很幸福的大学生的错觉。

哪怕是这样,他也总是在排练、读剧本、读谱的时候忘记带铅笔。他记得每次忘记带的时候,总是把自己硕大的身体缩在大川的身后,偷偷摸摸的向自己的班长伸出手。前几次还得加上几句“诶嘎子,借我支铅笔”,后来只要他伸手,还带着体温的铅笔就自动到了他的手心,顺便还担当着传递铅笔主人手掌心的温度的任务。当然,每次总少不了一个悄悄的白眼和一句悄摸的嘟囔,“怎么又不记得带铅笔呀”。带着一点波浪线的尾音。虽然,他至今都不知道阿云嘎为什么每次都正好只多了一只铅笔。借完他之后,大川就没份了。

这个乔迁礼物包裹是真的没有什么营养和实际用处,但是还是被郑云龙好好地摆在了家里。

整理好了东西,抄起了自己手边的剧本和乐谱。看到重点处,顺手往笔筒伸了伸手,探了探,并没有摸到熟悉的铅笔和水笔,才想起来,现在得自己置备这些东西。郑云龙从包里拿出来另一只铅笔,开始写写画画,为他的新的天地创造灵魂和地基。

再充满机会和机遇的上海依旧会天黑。当天渐渐的暗了下来,那一点翻涌在心底的酸涩和希冀不断的侵袭着这里的每一个奋斗着的人们。

郑云龙还是在一个月之后,给阿云嘎打去了一个电话。阿云嘎曾经说过,要是收到他的电话,哪怕一个也知道是一件大事。

郑云龙其实没有什么天大的事情,只是在这个陌生的地方,有一点点想那个他。适应能力再强的他,偶尔也会在这个吞没这方向的夜晚,想给他打去一个电话,哪怕听一听他的声音。

电话的那头,只传来了一句话“

“大龙,你打电话的时间,太巧了!”

他来了。

真的如那句戏言,如闪电般快速的来了。

郑云龙接到阿云嘎的时候,阿云嘎还带着独属于夜晚的朦胧的雾气。他们走在凌晨三点的上海街头,一个接着一个的路灯撑长了他们的影子又骤然缩短,然后再次慢慢地拉长,远远地坠在他们身后。

分别不过一月,有变化又似乎没有。

他们就像那晚一样的走着,不一样的是,这次阿云嘎并不熟悉这条路。他和郑云龙错来了小半步,跟在他后面。

“去哪里?”

“去喝酒!”

“这么晚?”

“我不管。”

郑云龙慢下脚步,和阿云嘎并肩走着。似乎带着一点点莫名其妙、说不上来哪来的怨气。

阿云嘎看着郑云龙的侧脸,在灯光下映着愈发的好看。低低的笑了起来,虽然不知道对方在生什么气,但依旧很配合地跟着他走,也不继续往下问。

或许,郑云龙是在不甘心阿云嘎让他一个人变成了这上海街头的夜归灵魂吧。

但是他们现在这么并肩的走着,他们也变成了这繁华上海街头的夜归灵魂,他们或许也在这漫漫长夜迷失着方向。

他们相伴的时间不过十年,和沧海桑田、斗转星移的永恒相比也实在短暂。但他们似乎并不纠结于时间的长短,只是这么走下去。走到下一盏街灯,走向下一家店铺,走过下一条街道。

“我们于是流浪这座夜的城市,彷徨着彷徨

迷茫着迷茫,选择在月光下被遗忘”

但是他们看上去非常的平静,走在这一条条街道上,却不被这夜晚的寂静和苦涩打扰。

没有人知道原因。

或许,他们只是在这么一瞬间,决定了在月光下遗忘那些彷徨和迷茫。

不过他们确实不太需要担心了。

因为几个月后,阿云嘎收到了劝说郑云龙参加真人秀《声入人心》的任务。

他们也没想到,那个节目就像那晚夜里走过的一盏又一盏的路灯,给他们带来了一个又一个在夜路陪伴的伙伴。带着炽热和温柔,带着一壶酒的清香,带着一束光的追求。

耳旁刮过的风像是草原的牧笛声,海面的摇篮曲,唱着那首为他们改编的夜归人:

你忘了吧所有的甜美的梦,

也无须纠结梦醒后多久才能见温暖的曙光,

选择在月光下遗忘把。

你忘了吧所有的斯守承诺,

请相信手心内真实的温暖着你的另一只手,

也别去问情路上永恒是否短暂,

那双手已告诉你最终的答案,

夜归的人啊,

烫一壶酒吧,

来一碗面吧,

带着你的伙伴,

我再多给你卧个鸡蛋。

夜归的人呐,

你的忧伤还清楚,

你的前路还迷惘,

别害怕流浪在这座城市,

唱一支歌吧,

跳一支舞吧,

带着你的梦想,

我再多给加个玉米棒。

也别去想哪里是甜蜜的梦乡,

还是孤单的路上自由的孤单。

山高水远,道阻且长,路深灯亮。

都是夜归人。

孵化着夜归的灵魂。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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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蛋:

“诶!不是你想去喝酒吗,你能不能快点”

“不行,走不动。”

“别靠,你知不知道自己多重,我扛不动你!”

“还有多远啊!”

“你问我,这不是你常去的店吗!还去不去”

“去去去…老子喝他个够。”

“你那么重我背不回来……”

“班长你最好了,你可以的……你看你经常健身,体格强健”

“你可闭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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