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殊的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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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亲的插曲就告一段落了,两人心照不宣后来都没有再提起。
陆春棠的相亲当然也没有再继续下去,对方后来和他坦白自己其实有喜欢的人,但苦于没办法开口和父母说,才勉强答应来相亲。
陆春棠倒没多大感觉,还反过来祝福对方有情人终成眷属,介绍人觉得不好意思要给他再补一个,陆春棠以没有心情为由,赶紧推了。
时间一晃就到了暑假,陆茉莉邀请沈殊一起完成学校布置的语文作业——“快乐假期”,通过拼贴画的方式把暑假里最记忆犹新的事记录下来,陆春棠负责画画,沈殊负责剪手工,她就负责在边上加油,简直完美。
沈殊本来意思暑假这才刚开始,哪有什么有趣的事,不如缓几天再做。
陆茉莉回他:“本来也没有那么多事可以记啊,这种作业不都是编出来的么?”
她说得很有道理,何况人家现在还掌握了沈殊的小秘密,威胁沈殊:“如果不帮我我就告诉爸爸你喜欢他!”
沈殊失笑:“那我就告诉你爸爸你喜欢顾思源!”
小女孩惊慌失措,赶紧去捂他嘴:“我没有喜欢他!”
沈殊笑得开心,但还是自愿被拖去当苦力了。
三人坐那儿整理照片找素材,相册里满满都是陆春棠和陆茉莉的回忆,还有很多沈殊完全不认识的人,他只有当看客的份。
陆茉莉给他一一介绍。
“这个是阿书,啊这个就是毛叔叔啦。”
照片里的赵书庭还小,五六岁一副很倔强的样子;旁边按着他脑袋的是毛靖,也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年轻时没那么黑,笑起来好像也更没心没肺。
只有陆春棠没怎么变,还是一脸拘谨腼腆,还是在一众人里会发光。
“这个是我小时候去动物园拍的。”
沈殊纠正她;"你现在也不大。”
“还是不一样的,你不要打断我。”茉莉一副很嫌弃的样子。
她拿出一张骑马的单人照,很自豪地向沈殊展示:“我的马会跑哦,别人都是有叔叔牵着的。”
沈殊笑夸他:“那你很厉害哦,我像你这么大都没见过马。”
陆春棠在一边摇头:“她喜欢骑马,逢人就炫耀自己,你再夸她就该上天了。”
沈殊笑说:“我倒也没夸张,我那个时候动物园没那么多服务,最多能让你合个影。”
“那你也不会骑马吗?”
“我会,但骑得不好,后来有次去了草原才跟当地人学了不少花样。”
沈殊去过很多地方,像迁徙的候鸟从北往南,再由南往北,也做过很多工作,租过形形色色的房子,落魄过,也富裕过。
最后来到这里。
对陆茉莉来说,“草原”是个神奇的概念,她向往,但只在电视上见到过,所以她立刻露出非常羡慕的表情。
“哇!阿殊你去过好多地方哦!草原很美嘛?”
“很美,蓝天白云牛羊成群,还有人训鹰摔跤,每年七八月有那达慕,总之就是很有意思。”
“那达慕是什么?”
沈殊想了想:“就是一个节日,大概是每年夏到秋天的时候会办,有射箭摔跤还有赛马,唱歌跳舞什么的,很热闹。”
陆茉莉彻底被吸引住了,照片也不翻,开始缠着沈殊要他再讲一讲草原的故事。
陆春棠把她手里的相册抽走,无情告诫:“故事到此结束,你该睡觉了。”
陆茉莉大叫:“我不啊!我要听故事!我明天不上学可以睡懒觉,求求你了!”
陆春棠依然冷酷无情地拒绝了她。
沈殊看了陆春棠一眼,发现他没有丝毫退让的意思,只能再做一次和事佬:“以后有机会,我带你们去看看。”
“真的吗?”小女孩大叫。
“真的,但那儿的天气对身体要求很高,所以从现在开始你就要养成早睡早起的眼习惯,把自己身体养好才能去其他地方玩。”
陆茉莉觉得沈殊的话非常有说服力,于是她迅速起身,乖乖抱着小毯子去睡觉了。
陆春棠帮茉莉调好空调温度,盖了小被子,从屋里出来的时候,发现沈殊已经趴在地上睡着了——怀里抱着相册,四仰八叉的睡姿豪放无比。
很像对面的阿一。
陆春棠蹲在他边上看了一会儿,差点“噗嗤”笑出来。
用艺术的眼光来看,沈殊的五官是非常端正的,浓眉大眼高鼻梁,肤色是他羡慕不来的浅小麦,身体线条也恰到好处,非常有阳刚味儿,在学校应该是那种很多女生会喜欢的类型。
不像自己,就男人来说过于白皙,体格看起来也弱不禁风,之前去参加茉莉学校的运动会都拿不到什么好名次。
作为一名父亲,他自己都觉得委实不太合格。
陆春棠心生羡慕,在沈殊的手臂、腹部、大腿等各处肌肉上戳戳戳,沈殊眉心一动翻了个身,吓得陆春棠猛跳起来。
结果因为膝盖疼,一下没站稳反而扑倒在沈殊身上。
沈殊身体很热,非常热,又厚又结实还有一股太阳的味道。
陆春棠觉得有点好闻,不知道他用的是什么洗衣液,又或者这本来就是他身上的味道。
就在陆春棠分神的时候,头顶传来轻笑声,沈殊眼神灼灼地看着他,满脸玩味的表情,哪里有半分睡着的样子。
两人距离太近,连呼吸都交缠在一起,陆春棠心跳剧烈,他再次感受到沈殊的的危险。此时此刻陆春棠是只猎物,必须尽快摆脱猎人的掌控。
好在沈殊并没有为难他,他很快退到安全距离以外,并把相册交还给陆春棠。
“你小时候很可爱。”
陆春棠转开视线:“嗯,现在年纪大了。”
“也很可爱,喜欢你的人一定很多。”
“你高看我了。”
“这不是我个人意见,毛靖也这么说,你看赵书庭就很喜欢你,还有我。”
沈殊说完故意停顿下来,笑意盈盈地看着他,仿佛刚才只是在平凡地讨论天气。陆春棠自动把沈殊说的“喜欢”理解成朋友间的赞誉,但他还是有点不好意思就赶紧岔开话题:“我和阿书很小就认识,大概是小时候一直照顾他让他有错觉。”
“怎么要你照顾?”
“他父母很早就离婚了,爸爸以前不在本岛工作,所以大部分时候他是在我家吃饭长大的。”
沈殊抬抬下巴:“这腿伤和他有关?”
陆春棠惊讶于他敏锐的直觉:“你怎么知道?”
“看他反应就知道了,一听你腿疼就急成那样,你们脸上都不藏事儿。”
陆春棠去厨房泡了一壶香喷喷的安神花茶,递给沈殊的时候指尖烫了一下。
“书庭小时候从树上掉下来,当时刚好不巧我救他的时候砸到腿,就落了旧伤。”
“所以他就要以身相许了。”
“他还小,以后就懂了。”
沈殊撇嘴:“嗯,还小,一米七的巨婴。”
陆春棠无奈。
“那你喜欢他么?”
“啊?我……他是个男的。”
“别转移话题,小宝说你教育她喜欢没有性别之分。”
“我是说过,但……反正我对他更像长辈和小辈的关系。总之我觉得他可能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喜欢。”
陆春棠的回答大概让沈殊很满意,他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半躺下撑着头,笑笑地看他:“那没事,别的阿殊知道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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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闺女觉得你对象比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