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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天一清早,简就跑到我房间把我拖了起来。

“金呢?”

“被尼特罗会长抓走了。”简的语调带着幸灾乐祸,“这家伙欠债太多了。”

“是你报信的吧。”

她迅速转换话题,邀请我吃医院食堂的早饭。

“这么早,事情很急?”

“因为你昨天的话令我们茅塞顿开。”她笑了笑,“的确忽略了从空中走的情况。皮皮是在廷斯克郡把人追丢了的。”

“皮皮就是金说的你家的狗?”

“不是狗。”简叹了口气,“那是一种速度很快的幻兽,对香气很敏感。在它身上装了全球定位仪,发现它追到廷斯克郡就失去了方向。”

简是药草科的研究员,一进办公室就一股浓重的药味。她从抽屉里找出一张地图来。廷斯克郡位于友克鑫西方的上百公里的地方,并不太远。

“昨天调出廷斯克郡的飞艇记录查了一下,那几天果然有人承包,并不多,只有四个。”简说,“不过让皮皮去做调查是不可能了——就算它是一条狗也没可能。”

“也就是说,要我们自己去。”

“没错。”她笑了笑,“票子我订好了,中午的飞艇,大概傍晚就可以到那边了。”

去超市买了套换洗的衣服,再洗一个澡差不多时间就到了。简换上了牛仔裤和草帽,整个人显得精神焕发。

她订的是特等舱,单独的一层,只有八个位置,而恰好这班特等舱只有我们两人。豪华的电视,天鹅绒的靠椅,设施和普通舱也大不同,相应的票价上也要贵至少百分之五十。

“你怎么认识金的?”她问我,又回头让空姐拿饮料,“你要喝酒吗?这里有红酒。”

“不用,果汁就好。”我说,“前几天——大概也就四五天前,半夜三更我看见他在屋顶上狂奔,就追上去。结果这家伙就抓着我说,请我喝酒,要我帮忙。”

“果然。”简的脸上有些抽搐,“这个家伙!”

“是因为找到了像我这样来历不明,甚至连话都没说过几句的家伙吧。”

“你可真敏锐。”她一脸惊讶的样子,“你不是干侦探这一行的吧?”

“不是,不过稍微有点关系。”

“哦?”

“我是盗贼。”

“……”

空中小姐端着盘子走了过来,有罐装葡萄汁,橙汁和苹果汁。她选了葡萄汁,打开盖子倒入玻璃杯中,在阳光下呈现一种很漂亮的紫红。“橙汁,谢谢。”

“你是怎么认识金的?”

我随口问的这一句,却让年轻女子陷入了一种怪异的沉默。好半晌,她才开口说道:“其实我先认识的不是金。而是红叶。”

“红叶?”

“红叶,是金的妻子。”

“红叶拥有阿谢利尔族的血统——也就是传说中的天才。”

“她漂亮聪明,什么东西一学就会,样样事情都做得十分出色,就好像什么困难都难不倒她。”简微笑着,好像在回忆着些什么,“我念的学校,是升学率高,招收十分严格的女子专科学校。我进学校的时候,红叶已经是学校的风云人物。那些比赛什么的不说,就连表演节目之类的,她都是其中最出彩的。”

“按理说女校竞争激烈,学生们都会相互较劲,但唯独她是不同的。”

“女孩子们都很喜欢和她相处,无论什么困难,只要告诉她,就绝对能迎刃而解。”她微微叹了口气,“这听起来就好像是神话一样不可思议——我也是她的饭。她说我很适合当学医,然后我后来就傻乎乎地选了药草学。”

“后来才知道,她只是觉得我长得很像小时候帮她看牙齿的医生……”简微微侧过脑袋,“那时候只不过十二三岁,就好像遇见偶像,看见她,和她说话都脸红,头也不敢抬。”

“如果,能做她的医生就好了。”她的手指拨弄着玻璃杯,却没有想要喝的意思。

“大概是报着这种想法,才拼命学习的。”

“后来才知道,完完全全被这家伙骗了。”简的嘴角微微露出笑容,“看起来很勇敢,其实是冲动。做事情手脚很快,其实压根不过是想省下时间去玩。要不是她那个天才的头脑,其实和我们区别并不大。”

“她说,如果害羞,就装作高傲,谁都不鸟。”她笑着说,“和她在一起,半夜翻墙出去唱K歌,通宵打游戏,舞厅跳舞……啊,这样算来,好像每个第一次都是和她一起的。”

“毕业以后她带我去她家乡,那时候才认识的金。金这家伙算是红叶的青梅竹马了。红叶比我大一岁,我比金大一岁。金追她追得可勤快了,百折不挠的。说起这点来,因为有我在,金这个家伙变得很可怜。”她顿了顿,继续说,“后来我考出医生执照,就做了红叶的专属医生。”

直到她死去。

“阿谢利尔族是个寿命很短的民族。”

她说到这里忽然沉默下来,就那样一动不动看着杯子中紫红色的液体。

“你爱她吧?”

“……不知道。”简微微叹了口气,“我崇拜了她好多年。她就像阳光一样耀眼,在我的生活中无所不在,无处不在。所以一旦她离去,就好像失去了什么似的。”

所以已经分不清是爱还是什么其他感情了。

你喜欢哪一个呢?

是那个无所不能的神,还是后来渐渐变成你生命中一部分的人?

啊,我忘记说了,我曾经还是团饭来着。

那个一出场就酷得不能再酷的团长,还是那个一本正经对你说“那我可以拍你马屁”的孩子?

如果他不是叫作库洛洛,或许我根本就不会一次又一次地做出牺牲。如果他不是叫作库洛洛,或许一开始我就一脚把他踢开。

这个孩子帮我清理伤口,送我漂亮的蓝色圆珠耳环。

他对我说“你放心吧,这次你断气之前,我绝不会把你扔掉的。”

他对我说“对不起。”那微微发烫的身躯,缓慢而有力的心跳至今还在我的睡梦中出现,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说对不起的应该是我。

陪伴我的是你,可我却一直对另一个人好。

「这个罐头好难开啊。」我嘟囔着摆弄着手上的战利品。像山一样的罐头堆放在屋子里,一眼望去就能把人的胸膛填得满满的。流星街的人虽然是贪婪的,却又总是很容易得到满足的。

库洛洛瞥了我一眼,放下手里的书:「掰开不行吗?不就是一个铁皮?」

「可是把罐头扭坏,里面的汤汁就会洒出来啊。」我瞪着他,毫不退缩,「浪费粮食是不对的。」

「那就不要抱怨。」

「你不要听好啦。」我就是这样的怪人。有时候极度容易放弃,有时候又喜欢钻在牛角尖里拚死不肯出来。

「……」

半晌正当我还在和铁皮罐头斗争,并且打算斗争到底的时候,一个已经打开的罐子放到了我的面前。抬起头,少年鄙视地看着我。

「干嘛?」

「给你。」他说,「我看不下去了。」

「可是这个已经打开一半了,不弄出来会坏掉。」我为难地看着他。

「那你就吃两个罐头好了。你哪里会嫌吃太多?」库洛洛抓过接过我递过去的罐头,三下五除二地弄了开来,「这种罐头,其实很好开的啊。」

「看你开觉得很简单,可为什么我就打不开呢?」

「因为,你是个爱钻牛角尖的……」嘴角微微向上一挑,少年露出一丝笑容。

我斜着眼睛瞅着他:「不准把笨蛋两个子说出口,否则我跟你没完!」

「既然你知道了,那我就不说了。」他一脸不怀好意的笑容,哪里像是不说的样子。

因为我是个爱钻牛角尖的笨蛋。

我早就知道了……

因为我……是个笨蛋。

你当然是不在乎的,这种细微末节,根本就不在你的视线范围之内——你总是望着前方,大踏步地向前,令我怎样追赶都追不上你的脚步。当终于有一天,我追上你的时候,你的脚步却已经停止在世间的另一侧,再也不会前进。

我也想说对不起,可是却没有诉说的对象。

“人都是会死的。”女子轻轻的声音,好像是在陈述一个事实,又好像是在低吟。

阳光下,女子的乌黑的长发泛出丝绸般的光泽,好像被镀了一层浅浅的金色。她的手肘撑在桌面上,手掌托着下巴,头略略倾斜着,目光斜望着窗外的远方。云层被夕阳的绯桔红所渲染,像是一幅染上了颜色的山水画。远处缩小成一块一块的田地,庄园,渐渐变成更小的芝麻般地颗粒,直到再也看不见。

无法感受到风刮过时的冷冽,也听不见高空的呼啸声,窗内是宁静的世界。唯有两人若有若无淡淡呼吸声的存在。

飞艇转了一个弯,忽然阳光就那样直射下来。但橙‌‎‎‍黄‍‌色‍‎‍的夕阳,并不足以刺目到闭起双眼。然而在这一瞬间,窗外的风景全都被光线所遮挡,消失不见。

“可是……好想代替她去死啊。”

一滴眼泪,顺着脸颊落下,掉在脚下的绒毯上。

瞬间,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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