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艺术家蹭到饭了
-----正文-----
和很多人一样,郭嵩阳是憋着一肚子火来到尖草坪农场的。不一样的是他有火可以撒出来。一个堂堂的军代表在这里是可以无法无天的。
早先他在太原总场,也是一样的作风。喝醉酒把一个红小将揍了,幸好地委里有人是他的老上级,把他硬保了下来,连降三级,但没要命。得到了这样宽大的待遇,郭先生胸中如藏烈火,一定要马上做出点事情来给旁人看看。他到了尖草坪以后,听说大队上有个反动典型李寻欢,现住在山上,就决心去看看,好好改造改造他。
郭代表人生地不熟,在山里边迷了大半天的路,后来想到别人的描述中他要找的地方既然是山上,那么往上走总没错,于是闷着头一通猛走,到了山顶,赫然发现已经置身于一片乱葬岗中,而在他脚下是崎岖的坟坑,人埋得很浅很随便,白骨从坑里面支愣出来,那些森森的骨头四面透风,看着就冷,这些人生前所感受到的悲凉和苦楚,一定更甚于此。
郭嵩阳抬头看看远方,似乎有幢房子,就加快脚步要往那里走,可是身旁的土层忽然哗啦啦垮下去一块,继而一只和枯骨也没什么分别的枯瘦发青的手自坟坑里攀上来,一个青年从里面抬起脸来,先是说:
“哎呀呀有客人了。”
再说:
“帮忙拉上去好吗?”
郭嵩阳帮他把一具尸体拉了上来,继而又把他自己拉上去,两个人挖好了埋葬死者的深坑,又用旁边的破席子裹住尸体,再度安葬。这一整天的活就是这样,把随便乱扔在这里的尸体重新埋葬,以免被狼扒出来,被暴雨冲垮,或者被饿急了的同类——
新任军代表郭嵩阳,当了一天苦力,莫名其妙地下山了。晚上李寻欢回到家,传甲正筛草籽,不免问一句怎么回来这么晚?李寻欢倚在光线很差的土屋门口,把光线遮挡得更差了,笑眯眯地说:
“今天有个帮手。”
传甲发了半天怔,不知道他是不是终于糊涂了,最后还是决定不讨论这个问题,转而道:
“幸好没请到家里来,否则怎么招待?”
李寻欢说:
“这个嘛……我好像忘记告诉他我不是鬼了。”
传甲大笑。当晚他又下去和厨子换盐,两个人一起去。传甲光明正大地涉进花生地,美其名曰巡逻。李寻欢一面走,一面咳嗽,传甲听了不忍,道:
“要是有贼,隔着二里地就被你吓跑了。”
李寻欢就笑,说:
“以前总觉得我是你这里的闲人,现在知道了,我好歹可以做警笛。”
传甲薅地里的花生给他吃,说:
“等咱们走了,才会有人出来偷东西。”
“所以呢?”
“所以这时候的花生是最嫩最好吃的。”
李寻欢吃完了,传甲还给把花生苗再原样栽回去,栽得天衣无缝。李寻欢一旦心思活络了,就开始琢磨:花生能不能酿酒?
传甲说:
“我的小少爷啊,有些人骨头碾碎了是酒,有些人是油。”
李寻欢把剥好的花生送到他嘴边,说:
“可是没了酒人还能活,没了油呢,就要生肿病。”
传甲不说话了,低头咬住花生。
厨子肚子里依然有许多货要倒;今天的食堂也依然很吵闹,但是截然不同的一种:新上任的大队书记正陪着上面来的专员吃饭,席间可谓宾主尽欢,何况那队长龙啸云同志真人不露相,竟然贡献出一坛极为难得的好酒,香得十里之外都能勾出人的酒虫子。正说着,厨子忽然厉声道:嘘!然后郭嵩阳走了进来。
厨子马上笑脸迎上去,郭嵩阳并没有追问此地为何有如此之多的闲杂人等之类的无聊问题,只是惊讶地看着李寻欢。和其他很多时候一样,李寻欢光是存在就能吸引人的全副注意力:
“你不是鬼?”
屋子里的四个人都笑了。李寻欢笑道:
“不是,为了能再嗅到这么醉人的酒香也好,我还不想做鬼。”
郭嵩阳听了,匆匆说了一声:等着,就消失在了门框里,再出现的时候,从军大衣里抽出一瓶酒来。四个人搬出一张小桌,围着喝起来,没有下酒菜也没办法。
可能就是因为没有下酒菜,而且在外面已经喝了一轮的缘故,郭嵩阳醉得很快,对李寻欢说:
“如果你在路上见到一个肉包子,你捡不捡?”
李寻欢说:
“一个包子恐怕轮不到我来捡吧。”
郭嵩阳沉默了一会儿,又说:
“共产主义正好像这个肉包子。”
两人就喝酒。
外间此刻正热闹着。龙啸云带来的那坛真是好酒。本来是不上头的,但这么热闹的酒席桌,十几把互相恭维的声音同时响起,实在不能不令人胸臆之间热力上涌,面红耳赤。这时候的醉,醉的也不是酒了。
太热闹了,所以龙啸云忽然想到了李寻欢。其实这是很自然的事,提起酒鬼,李寻欢当然是头一号的。
但龙啸云不是由酒想到他,是由这种热闹想到他。这就奇怪了,仿佛从海上驶进一眼漩涡倒还是情理之中的事,好端端地从山道向上爬,却不会一头扎进海上的漩涡。
李寻欢绝不是个热闹的人。
山道上也不会有海眼。
但这种荒谬的联想,就这么发生了。
龙啸云在一瞬间几乎以为自己正和李寻欢在一起,在一间黑的、冷的屋子里。
这不是种舒适的感觉,所以他马上多喝了杯酒。热烘烘的,又回到了人间。龙啸云勉强笑道:
“郭代表怎么还不回来?我看看他去,解手解这么长时间么?”
要找到他们并不难,毕竟除了外面,只有小厨房还亮着一盏灯,龙啸云一闯进去,马上发觉自己陷入了尴尬境地:郭嵩阳,李寻欢,铁传甲,厨子。李寻欢因为个子太高,坐在那里本该显得威武些,但若像现在这么样把自己蜷缩起来,未免可笑。龙啸云当然不是第一次见到他脸上那道疤,但今次才真正地吃了一惊。
伤疤的颜色,比他的嘴唇还要淡,宛如瓷器上无法忽视的裂痕。
这瓷器,破得这么厉害,原以为就要流出血、流出泪、流出诉说不尽的滔滔江水。可是,什么惊天动地耸人听闻甚至仅仅只是值得提上一句的事情都没有发生,只有依然鲜活的目光,宁静地含在那双几乎是绿色的眼睛里。原以为满得要洒出来的悲哀,也默默地盛住了。
不过说起来,其实李寻欢的眼睛是真正的漆黑,不知为何总令人联想到绿叶、柳枝、被月光照亮的井水。
几个人呆呆地对望着,龙啸云勉强笑道:
“这么热闹?”
李寻欢两眼一眨不眨地望着他。龙啸云又说:
“兄弟,今晚这坛三十年陈的状元红哇,实在是太好了。我们几个人一下子就喝了半坛,剩下的,区长说要带回去……”
说了这番话,一下子酒意上涌,让他勇气倍增,乃至伸手点点自己的脸,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
“你想尝尝味儿的话,倒还可以……”
李寻欢微微一笑,忽然问郭嵩阳:
“郭兄,今晚的果真是坛好酒?”
郭嵩阳迟疑了一下,说:
“要我说,没有这个好。”
他晃着四个人分的那瓶粗酒的瓶子。李寻欢说:
“是么?我倒要尝尝。”
忽然挨近了,极深地吻了郭嵩阳的嘴。郭嵩阳似乎觉得这样很好。
后来过了一些时候,郭嵩阳又上山来找李寻欢,传甲已经习惯了,在外面晒白薯干,郭李二人坐着瞎扯淡。李寻欢坐不住,又不肯好好躺到炕上去,说真的,他们那个炕也不能说是个舒坦的地方,只好在桌子上趴着,从两臂间露出亮晶晶的眼睛来和郭嵩阳说话。
忽然听郭嵩阳说:
“你能不能打死我?”
吓了传甲一跳。
李寻欢的声音淡淡地,从背后传来:
“我连好端端地从这里走到门口都办不到,怎么能够把你打死?”
郭嵩阳说:
“我有枪。”
李寻欢说:
“我不会使枪。”
郭嵩阳说:
“你是我这辈子见过手最稳的人,只要手稳,眼定,就必然百发百中。”
李寻欢慢慢地说:
“这样啊,原来在你眼里我是能把一个人打死还手稳眼定的人。”
郭嵩阳越过桌子一把抓住他的手,急急地说:
“这不一样,你帮我的忙,我……我永远感激你……”
然后惊叫起来:
“我的枪呢!”
军代表的枪丢了,在场部当然是掀起轩然大波。大家不管是父老乡亲还是知青或者劳改犯,是一个个地搜,到哪里都没有找到那把枪。郭嵩阳还是常来,但他们的所有谈话都围绕着这个话题。李寻欢说:
“你有没有想过,也许是我偷的,也许是我看不惯枪这种东西,只要它存在,我就觉得恶心。我把你的枪丢到不知道哪个坟坑里了,你要找,到死人堆里刨吧!”
郭嵩阳心想,我正是从死人堆里把你刨出来的。又想到其实是李寻欢自己爬出来的。
“本来我还真有点以为是你偷的,你既然这么说,那就绝不会是你偷的了。我本该知道你不是会偷东西的人。”
“那可不一定……十年前,我连自己竟然会穿粗布衣服,肩膀上挑着担子这种简单的事情也想不到,可是生活总是出人意料。”
郭嵩阳受不了了,大叫道:
“别说‘生活’!”
李寻欢诧异地看着他,郭嵩阳说:
“只有你,不要说这是生活。”
李寻欢慢慢地抬起手来放在他的肩膀上。
郭嵩阳继续找他的枪。山下很快就扒拉了个底朝天,至于山上,半山腰处还有两幢可疑的建筑:楚留香工作的那个火葬场,还有一个精神病院。
火葬场人员结构简单,搜起来不费事,但楚留香也忙了一阵子,因为虽然搜不出枪,但有可能搜出其他东西。
那精神病院可就复杂了,因为外来人员的刺激,把病人闹得个人仰马翻,搜到第六天上,犯人不打自招,此人姓胡名不归,大家都管他叫胡疯子。
说起这个胡疯子,还是李寻欢的朋友。两人结识的过程也很离奇,系有一日李寻欢挨批斗,人家要他把侮辱毛主席的歌再唱一遍,其实那首歌和毛主席他老人家半点关系也没有:
日出扶桑一丈高,人间万事细如毛。
野夫怒见不平处,磨损胸中万古刀。
忽然胡疯斜刺里钻出来,李寻欢唱一句,他就跟着接一句,李寻欢唱:日出扶桑,他接:捅阴刀。李寻欢再唱:人间万事——他接:丧天良。不平处,添一脚;万古刀,高炉烧。两人一唱一和,非常好笑。
因为这胡疯子素来不怕死,而且人家打他,他一定要打回去。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疯子打人确实比较疼,所以竟然没有人上去教训他,竟叫他就这么好端端地走了。后来李寻欢上山来,再见到胡疯子,此人神志不清,竟然还记得他,两个人就做了朋友,每天的主要活动是在一起坐着。
胡疯子在郭代表巡视精神病院并做出重要指示之际偷了他的枪,后来又不打自招。护士要搜他的东西,他用一个硬邦邦的玩意儿打破了护士的头,正是那手枪。至于他具体到底是怎么偷走的,因本人已无正常交流的能力,便成为了一个不解之谜。
龙啸云跑上山来对李寻欢说:
“那个疯子不是你的朋友吗?你去劝劝他。”
自那天晚上以来,这还是他们第一次见面。李寻欢对龙啸云并不那么客气了,也不叫大哥,只是坐在那,说:
“你既然知道他是疯子,也该知道疯子是不会用枪的,他最多不过会把那枪当作石头一样掷出去而已。而且既然他是疯子,又怎么会听人说话呢?”
龙啸云说:
“你们不是朋友吗?”
李寻欢说:
“也许我和他做朋友,不过是因为我不和他说话,他也不和我说话,我俩谁也不打扰谁。到目前为止我还没听过他说话。现在和以后,我也不打算和他说话。”
龙啸云忽然笑了,说:
“我来这里比你早,我听过他说话,他当时说的是——再不敢了!”
但是等到大家要认认真真要把胡疯子当野兽对付的时候,李寻欢坐不住了,自己跑出来找胡疯子。
在弥漫着凉凉雾气的乱葬岗上从深夜走到黎明,他实在觉得非常冷,非常疲倦,脚一滑摔倒在一个坟坑里面,就索性和被他砸散架的尸骨挤一挤,甚至还睡着了,满身都是亮晶晶的露水。
后来他被人摇醒,第一次听见了胡疯子平静的声调。原来他说话很有条理,这时候甚至察觉不出他已经疯了。胡疯子问他在干什么。
李寻欢打了个呵欠,说:
“难道你是瞎子,看不见我在睡觉?”
胡疯子满脸拉杂的胡茬,说:
“我不是瞎子,我是疯子。我要是瞎子,现在就不会做疯子。”
李寻欢嗯了一声,又把眼睛闭上了。
胡疯子展现出无与伦比的人性,说:
“你要睡,可以回小屋去睡,在这里做什么?”
李寻欢说:
“也许是因为……小屋的被子不够暖,你要是好心,就给我把被子盖上吧。”
胡疯子瞪了他很久,忽然伸手把两边的土往坑里推,眼看着就要把李寻欢活埋掉。可是手里的枪太碍事了。李寻欢柔声说:
“我帮你拿着……”
胡疯子把枪扔到李寻欢怀里,两只手疯狂扒土,双眼狂热地闪光。李寻欢拿到了枪,微微一笑,开枪了。郭嵩阳没看错,他果然手稳眼定心狠。
也许不是心狠,是心灰。
后来大家找到了他们,起初以为死的是李寻欢,因为他看起来比较像死人,后来发现是能够教育好的子女打败了反动派,就高兴起来,把胡疯子的尸体抬下山去开庆祝大会。云翼那时已然落魄,听说李寻欢杀了人,不免微笑。后来又喃喃地说:
“这么说,死了一个‘胡疯子’……”
胡云翼这辈子也曾官至山西省委书记,后来几经起落,竟然心向了佛家,主持宗教的社会主义改造工程,教和尚们念毛泽东语录,场面与念经并无区别,甚至也有木鱼伴奏。语录的句子反正因为已经太过熟悉,并不用经过大脑,念着念着就魂游天外,想起胡疯子尸体的发青的脸。
数十年过去,越来越没有把握,没把握自己死到临头,能不能比他体面些。
那时候,在那个乱哄哄的并不安宁的葬山上,传甲慢悠悠地背着李寻欢回家,本来以为他睡着了,没想到走着走着忽然感到那尖尖的下巴在自己的脊背上挪动了一下,说:
“传甲,那边的墓碑上有红色的苔藓。我从没见过红色的苔藓。”
传甲心情很好,说:
“你要是能活下去,再活十年,连红色的穿山甲都能见到。”
李寻欢在他背上嗤嗤狂笑:
“我已经见到了,岂非就是穿红色内衣裤的你。”
传甲顿感无趣。
回想起来,那是一个多么安静的晚上。外面静,里面也静。里面更静。火的声音,水的声音,还有呼吸的声音,犹如沉默的狂风,刮过人的心头。忽然又有了衣料轻轻摩擦的声音,李寻欢伸手接过了酒碗。
他有一双不老的眼睛,笑的时候,皱纹就成了湖上泛起的涟漪。
李寻欢笑着对传甲说道:
“干杯。”
他们两个人,拢共一只破碗,完全无杯可干;传甲就弯腰在他端着的碗沿上伸出根指头来敲了一下,碗中酒水晃晃荡荡,洒出来在李寻欢手上,他拿嘴去吮,对传甲说:
“铁老哥,我活了一辈子,只学到两件事:佳人不可唐突,好酒不能糟蹋。”
传甲心想这里既无好酒又少佳人,瞪起眼睛来说:
“你这一辈子才到哪儿,我已经快六十了,轮到你教训我?”
李寻欢且笑且咳着说:
“是是,眼下我把这两件要紧事也都告诉了你,你一定可以长命百岁的。”
传甲看他咳得辛苦,本想拍拍他的脊背,想到“佳人不可唐突”,又缩回手。
这一年冬天来得真早。他们家门口有一棵小樱桃树,因为结不出果子,一直无人在意。有一天早起来外面已经万里铺雪,传甲出门铲雪,李寻欢说:
“今年冬天倒来得早……小红比人还怕冻的,别冻坏了。”
传甲打开门,冷风一时从门缝里吹进来,李寻欢对这凛冽的风微笑了一下,似乎是个认输的意思。传甲把门关上,问:
“小红是谁?”
李寻欢说:
“自然是位绝代佳人。”
传甲又打开门,伸头朝外面看了一眼,又缩回脑袋来,问:
“是门口那个石头还是歪脖子树?”
李寻欢脸上的表情让他几乎疑心自己真的唐突了一位绝代之佳人,没办法,用土法子往小红身上捆了三匝草席和破布。这地方虽说穷饿,衣物其实是不缺的,死人的衣服都留了下来。
传甲自从认识李寻欢之后,就没得婆婆妈妈起来。春天来了,春天有飘飘的柳絮,传甲心想,春天难熬了。夏天多的是一场场瓢泼大雨,夏天难熬了。秋天露重起来,气温忽然善变,秋天难熬了。而眼下已是入冬。
李寻欢潇洒,整天净干些无聊事,裹着被子刻木头罢了。
区领导吃了一饭就走了,提着半坛好酒;只留给龙啸云一线希望。大队书记才是这里的土皇帝,并且一上任就大刀阔斧,用李园中的一幢楼,上面很久以前有个匾,叫冷香小筑,如今叫社会主义扫盲班,把图书馆的花满楼调来上课。花满楼用白灰在涂黑了的水泥板上教二简字。
有了书记的栽培,瞎子都能教书,可见权力实在是好东西,龙啸云心想我起码不瞎,在书记面前鞍前马后,忽然被一个特大惊喜砸晕了过去:那个区领导遇事竟然想起了他,要调他去北京。
那阵子龙啸云像过年那样喜气,可是忽有一天,半夜值班的楚留香听见外面笃笃敲了两下,继而门被推开,大步走来的人正是龙啸云。
他背上还背着一个人。尸体。当然,若不是跟尸体有关,没有人会到这里来的。
龙夫人是自杀,死得静悄悄的。她常常失眠,死前那个晚上,忽然爬起来对儿子说要去厨房烧点水,儿子撒娇说妈妈我要喝牛奶,做母亲的说好,水烧开了给我的小云冲奶粉喝……小云迷迷糊糊又睡了过去,忽然从梦中惊醒,跑到厨房一看,寒锅冷灶,母亲吊死在了房梁上。
龙啸云把诗音放在长桌上,命令楚留香尽快将她火化,不要耽误他们赶后天的火车……活着的时候,他们一起来到这里,就是死了,烧成灰,也要把她带走。带走。怎么能把诗音留在这种地方?他要带她回北京呢。那个有钢琴的北京呀!
这时候屋顶掉下来一片蜘蛛网,灰尘扑簌簌落在死者的脸上,龙啸云这才发现这地方是多么的脏,大家你的我的骨灰都混在一起,于是又命令楚留香先打扫干净,不要有别人掺在里面。
楚留香告诉他需要时间。龙啸云一屁股坐下来。望着他。
楚留香花一整天打扫了炉膛,烟囱却实在太窄小,爬不上去。此时想到李寻欢身边有一个瘦小伶俐的阿飞,就去借。
阿飞正在山下要饭,不知道在哪儿,只见到了李寻欢,他平时不是刨根问底的人,现在却问他为什么忽然要清理炉膛。楚留香拿新年大扫除之类的疯狂笑话搪塞他,李探花何等聪明人,就知道一定有事,不说话了。指间木屑沙沙落下,又不自觉地刻出他无比怀念的容颜。
在他手底下,诗音仿佛生命永在,美貌永在,回忆永在,如歌如诗无忧无虑的,他们的青春岁月,依然永在。
如前所述,阿飞在山下要饭,不久回来了。李寻欢转述了楚留香的请托,阿飞知道去了就能混两口饭吃,当然没有不去的道理。
这还是他第一次进火葬场,后面是巨大的锅炉,前面一个黑暗的小屋,只有一张放尸体的长桌和板凳。龙啸云在那里,坐在尸体旁边。
冬天冷,尸体保存完好,又兼黄种人死后皮肤蜡黄,遗容仍如木头刻成的菩萨像般美丽。
阿飞爬到烟囱上去,龙啸云没有看他一眼,但是阿飞已经认得了诗音的脸。这张脸无数次从李寻欢的刻刀下被琢磨出来。当天晚上他也没有走,惦记着早上再混一顿早饭,就在炉膛里蜷缩着睡去,可是迷迷糊糊中又被吵醒,在月光中辨认出来人是大队上的几个平日里就耀武扬威的社员,都拿着刀和绳子。因为听说吃美人心肝可以治阳痿,而诗音无疑是一位美人。
来到之后,这些人先趁黑夜把龙啸云一锹干翻,然后就要动手。吵醒阿飞的正是龙啸云倒地的声音。
这伙人动作娴熟,用刀子划开胸腔,再一挤一割,肝脏就能到手。诗音身体丰美,和其他面黄肌瘦的社员不同,让人很有食欲。忽然一个人就要去啃咬诗音的乳房。
阿飞从炉灶里抓出一把灰,砰地撒出去,然后跳出来想把诗音带走,但他只是一个小孩子,刚抓住了诗音的一条胳膊,甚至没能把她从长桌上拖下来,就被七手八脚地捉住暴打。阿飞于劈里啪啦挨打之际,一口咬住了赵正义的裤裆,把他疼得哭爹喊娘,而拿着刀的田七就要猛刺过来。
这个晚上月光不好,沉沉深深地黑,可是就在这时,却有几乎刺眼的光芒飞过。有什么东西把田七的刀打飞了,很久之后还感到虎口发麻。他握着手腕茫然地看向门口,先是以为门口不知何时拦了一棵枯树,后来认出是李寻欢。
而那把从大队厨房偷来的刀,被扔过来的一块铁皮折成的乱七八糟的东西打飞。这东西就正是李寻欢的刀。
说到李寻欢的刀,和他的人一样,这也是一把不普通的刀,因为实在太简陋,看起来很好笑。只是炼乳罐头上的铁皮撬下来改的,上面还隐约看得出罐子上的字样。这就是他那无忧无虑的吃白饭生涯留下的唯一痕迹。他住在传甲那里时,每天就用这把刀削木头玩,总是各种鸟儿。木头的燕子,大雁,苍鹰,小麻雀,他喜欢一切能飞起来的东西。在窗台上摆了一排。冬天冷,风大,窗棂哗哗作响,第二天发现消失了几只,就说是鸟儿飞走了。
大家呆了呆,随即认出这个阻拦他们的人就是从前逆来顺受的痨病鬼,精神就壮了起来,一个骂人,一个接着哀嚎。
李寻欢什么也没说,走过来捡起了地上的刀,看着田七。不知道为什么,面对这么区区一个邋里邋遢的痨病鬼,看到他慢慢地弯腰捡起刀,倚靠着门框,凝视着整个屋子的样子,竟然就这么胆怯了,拉着赵正义落荒而逃。
李寻欢走过来,把刀扔了,另一只手里的东西递给阿飞。他蹲下来擦擦阿飞的嘴角,阿飞把血和唾沫和一颗被打落的牙齿吐在了他的手心里。
李寻欢苦笑着摸摸他乱蓬蓬的脑袋,说:没关系,你还小,还会换牙的。
此时此刻,外面的寒夜中,火葬场后门处的贼同伙公孙摩云正哆哆嗦嗦地等着接应。山间那无穷的黑暗中,他感到有一只手,从脑后弹了他一个栗凿。阴风吹来,他一下子想起了诗音那双手,在月光下松弛而晶莹。吓得他头也不回地马上跑走了,在陡坡上摔了个狗啃屎。
楚留香叹口气,回到火葬场的房间,看到龙啸云在地上一脑袋血,阿飞也满嘴是血,就退出去在夜晚的荒山上找此地农民常用的一种止血的草药。李寻欢什么也不关心,跪下来在放尸体的桌子边,把外衣脱下来给诗音遮住,又将脸凑过去,挨了一下诗音的手。冰凉的,被龙啸云暖热了一下又迅速在寒夜中冻结了的手。
阿飞把楚留香给他的草药在嘴里嚼着,忽然想起看一看李寻欢塞给他的东西是什么,原来是一个生玉米,李寻欢晚上睡不着,想到阿飞干了一天活,只能和楚留香分一份口粮,所以就大半夜拿来一个玉米给他。
阿飞就大口啃起来,把第二颗被打得松动的牙也硌掉了,生生和玉米粒一起咽了下去。
送走了林诗音,我们这故事也差不多快讲完了,这是1967年的冬天,冬天的火炉旁,传甲给李寻欢倒酒喝,说:
“这个,虽然比不上三十年的状元红,可是也是好东西了。酿酒的玉米啊,种子是我一粒粒挑选,然后亲自种出来的,你喝的不是酒,是我的耐心。我是个急躁的人,很少有耐心的。”
李寻欢笑了笑,说:
“传甲,你是我见过最有耐心的人,现在还在这里陪我等死。”
他拿起碗想喝,但是泼了一半在自己的衣服上。他手抖得厉害,已经再也不能拿刀雕刻了。即使此刻失去的一切重来,全中国的高烧退去,他也已无法再做雕刻家。
传甲握着他的手,感到他手指的痉挛和颤抖,勉强笑了笑说:
“其实我很害怕,我的手都在抖。”
李寻欢没有任何挣扎的意思,只是温柔地注视着他说:
“别怕。”
然后又抱怨起来:现在就拿不稳酒碗,难道以后要用吸管喝酒吗?说着说着,又自顾自地笑了,想想那种画面真的很滑稽,趴在桌子上从咳嗽的缝隙里挤出话来,和传甲说:
“不会要被一个笑话呛死吧?传甲,你以后就说我是被笑话呛死的,然后看他们的表情,肯定好玩得很。”
传甲手足无措地说你别这样,李寻欢说:
“你怎么一点幽默感也没有?”
后来,终于委屈地哭了,弄得传甲都不知道先擦血还是先擦泪。可是血和泪都是同样地滚烫。最后哭也哭不出来,笑也笑不动,血也流干了,还剩最后一口气,对传甲说:
“传甲……”
传甲紧张地说的;什么?殷殷地看着他。李寻欢说:
“传甲,你真的有安慰到我。”
传甲大脑忽而一片空白:你就对我说这个?
李寻欢轻轻地捏了捏他的手指,说:
“谢谢你。”
李寻欢死后,传甲涉雪走到火葬场去找楚留香。楚留香把尸体收拾好,化了妆,叫传甲来看,传甲见李寻欢白发复黑,皱纹褪去,脸上的疤被技巧高超地遮住,嘴唇也有了颜色,体面又干净,原来是眉目俊朗的好一位探花郎。他从没见过这样的李寻欢,他们相见的第一面,就是李寻欢头发斑白蓬乱,割得自己满脸是血。
传甲不由看呆了,心想,这个人我不认识。
李寻欢没有葬在这里,他的骨灰由阿飞背着,一起离开了尖草坪农场,离开了太原,离开了山西,一直一直向北走。传甲和楚留香本来都不同意,因为死人的骨头太沉重了,不是阿飞该承担的。
李寻欢还活着的时候,经常担忧地看着阿飞,说:
是不是今天的扁担太沉了?怎么不长个儿啊?
阿飞当即从装骨灰的蓝布包里抓出一把来,洒在他们脚下,说:
“我带他走,向北走。每当觉得快乐的时候,我就抓一把出来洒。现在这一下,是为了你们这两个知己好朋友……”
传甲后来七八十年代到北边去做生意,还见过阿飞一次,他长得很高了。
本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