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浸月抬眼看李宗煜。
就在这个瞬间,她突然明白了,自己到底喜欢李宗煜什么。
她从一个二十一世纪死掉的一个特工杀手,一朝穿越到了这个历史上甚至都没有记载的朝代里,无缘无故的让她变成了两个孩子的母亲,到后来,又变成了侯府多余的嫡女。
到如今,又成了十二王妃。
一切的一切都特别不真实,就像是戏剧里每日咿咿呀呀唱的一般,江浸月在这样的朝代了,偶尔也会产生错觉,自己会不会突然有一天回到了二十一世纪,躺在了病床上,周围都是冰冷又高端的技术仪器,荣坤的这一切都是黄粱一梦。
如今,这个想法还会有,可是心境不同了。
她喜欢李宗煜,因为这个人有血有肉有真实感,他腹黑又谨慎,却又矛盾似的重情义责任,有时候是个顶天立地的男人,长枪一扛,无所畏惧的为国为家上战场,有时候又像是个单纯的孩子,别扭又笨拙的想要对你好。
他不是没有缺点的人,小毛病也一大堆。
莫名的冷战生气又莫名的和好,送礼物也不走心,压根让人弄不懂送礼物的意义...就是因为这些缺点,李宗煜这个人就是鲜活的,是个真真正正的人,一个有灵魂的人。
江浸月伸出了湿漉漉手,不自禁的伸手握住了李宗煜的手指。
李宗煜一僵,脑子顿时空白。
江浸月笑。
这人,手永远是温热的。
就是因为他是李宗煜,这荣坤的李宗煜,孩子的父亲,她江浸月的心上人,所以,她要留在这王府,留在他身边,对这个陌生的荣坤,有了奇异的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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