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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开始“种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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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的目的只有一个,让自己过得更舒适。

-----正文-----

带着一定要吃到“莲藕排骨汤”的执念,谢一程返程时,拎上了两棵合根草,还背着四条手臂长度的“藕”,其中两根清洗干净,另外两根则是裹着河泥一起带走的。

其他雌性完全搞不懂为什么他要费劲巴拉地把合根草整根挖走带回去。不累吗?想吃的时候大家一起过去啃啃就好了,反正也没有多远?

不用提了,萤自然又是笑话了他好一顿。

谢一程可不在乎。

他是想移栽到离蜗居最近的河里去,看看能不能成活。跟原始人解释种植的优势是没什么用的,自己想做就放手去做好了。能不能成功是一方面,如果真能成功,见到结果的话,他们又不傻,会明白的。

凭借回忆着美味羹汤带来的强大意志力,谢一程带着沉重的植物随队回到广场。累得仿佛死狗不提,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请求拜访大巫。

在族人有需要的时候,是可以随时去找大巫的。不过,大巫有没有时间理会,就是另一回事了。谢一程到时,刚好对方没有闭门谢客,主动接待了自己。

云有些奇怪他的到来。

本以为这孩子是来说关于明天祭祀的什么事情,结果对方只是拿出根奇怪的植物,询问自己能不能吃。

大巫接过来,专心查看这件东西。

外表温润光滑,断面光洁如雪,凑近能闻到一种很清香的味道。云从未见过。

“这是哪里来的?”

“应该是合根草的一部分根吧,长在水里的。”谢一程挖了不止一根,早就观察到这东西其中一端是在水里变成那些细长的,吸水的根须,另一端连在草茎上。但有的草会长,有的就没有,这仿佛不是它的必要器官,感觉不是很科学。

“你怎么会认为它是能吃的?你吃过吗?还是以前,你的部落把它作为食物?”大巫漫不经心地开口。

谢一程敏锐地发现他话里有个坑,不愧是大巫,他摆出一副乖巧且茫然的神情。“阿?我只是觉得,它的味道很香,应该是可以吃的吧?在今天他们带我去吃合根草之前,我没见过这种草,也不记得之前的事情。如果真的吃过或者有印象,也不用再来问您了。”

“先留在我这里吧,如果确定能吃,我会说的。”

谢一程向他道谢,迅速离开了,他还要赶回去把千辛万苦带回来的草种在河里呢。

年轻人回到广场上,有点担心自己找不到回家的路。放眼望去,四周低矮起伏的山丘完全没差别,自己只知道大概的方向,万一走错了,在比人还高的草丛里,该怎么找到正确的路,绝对是个超难命题。

住得太远必然是有劣势的。不过始终是自己的选择,就算再选一次,也还是这个打算。多走几次,走熟了就好了。

谢一程凭着对蜗居方位的印象,走进茂盛的高草。

年轻的白狼在蜗居附近守着,雌性们结伴同行,他不会去往前凑。不过空气中的气味告诉他程回来了,他就心安理得地用最快的速度跑去迎接了。两个人成功地在广场到蜗居的途中碰面。

愣了一下,白接过年轻人手里抱着的两棵植物。

“明天!程!”白的眼睛很亮,“明天晚上的时候,大巫举行祭祀,你就可以加入部落了!”

谢一程眨眨眼睛。“咦?这么快?”

还以为至少要过个十天半月的呢。现在差不多是明确了,可以留在这里,没问题。偶尔的小摩擦是避免不了的,关键是没有什么令人深恶痛绝的地方,就已经合格了。

“这哪里快了,”白撇了撇嘴,“我还想你能一回来就加入呢。”

“那,需要我怎么做?说什么?”

白想了想。“大家一起去,你听大巫的就好了。他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

听上去比较简单,估计也不需要彩排什么的。顶多低头同意,然後发个言表个态,也就到头了。

“你为什么要带这个回来?”白嗅着手中的青草味道,皱了皱鼻子。合根草是雌性喜欢吃的东西,自己是不明白这有什么好吃的,不就是棵草吗?!然而他们隔三差五就要一起出去啃啃,还啃得非常高兴,搞不懂。

“我打算在河边种一种。正好有你带路,咱们直接去河边吧。”事不宜迟,早点把它栽好,谢一程也能早点安心。

年轻的白狼不知道对方所说的“种一种”是什么操作,但程想去,那就立刻马上毫不犹豫地出发。他换了个方向,直接拐去河边。

谢一程沿着河边找了一阵,找到自己从蜗居过来的那条路的出口。都要开始‎‍‌种‍‍‎田‎‌了,当然得在离自己最近,走着最方便的地方。

带回来的合根草是整棵的,根系都裹在河泥里,他尽可能地小心,没有破坏那些脆弱的根须。谢一程把这植物栽到浅水区,还专门挑了挨着水生植物的区域,至少这里的泥土肯定支持植物的生长。

至于挖出来的“藕”,没有大巫的认可,暂时也吃不了,被他一并埋了下去。本质上它也是根,大概率不会坏掉的。

处理好这些植物,谢一程还有得忙——他可没忘记自己先前捏的那两只小泥杯子。

跑到晾杯子的地方看了看,发现它们还有点软,年轻人决定再晾两天。

白在看到杯子的那刻,就惊呆了。这种珍贵的东西,只有大巫那里才有,还是跟其他部落交易的时候用白圆兽的皮毛换的。这个……这个难道是,程自己做的吗?

他想伸手去拿,谢一程马上阻止了他。

“等等阿,它还是软的,一捏就扁了。等晾干了,放火里烧一烧,估计才能用。”谢一程不太确定地看着小杯子,“我也不知道能不能成,试试呗,万一行呢?”

来都来了,年轻人又动手挖了点河泥,随便捏了些碗盘之类的简单餐具,找了片地,清理干净杂草,将餐具统一摊开来晾晒。

谢一程忽然想到个问题。“白,你们这里会下雨吗?”

好像从自己来到这里,就没遇到过雨。要赶上雨,这几只小东西岂不是白晒了?

“会阿。”白点点头,“有时候会下很大的。窝里都是水,大家只好去外面睡。”

靠!想想蜗居那个向下倾斜的地洞,完全没有排水的通道。这要是下场大雨,自己估计能在家里游泳。谢一程顿时头都大了。完了完了,要尽快加个工程——趁着没下雨,想办法解决家里会进水的问题。

每晚带着白和灰一起吃饭,是谢一程如今的日常。

修狗开开心心地跟小伙伴玩了一天回来,心情好得很。如今它也是有人放在心尖上疼的小宝贝,让别的崽子都刮目相看,可算是挺直了腰杆。听说明晚程就可以加入部落,灰兴奋极了,不断围着他的腿转圈,然後被大只的白狼拎着後颈皮毛嫌弃地丢到一边。

晚餐是如今必备的烤串和肉汤,喂饱一小两大的肚子,谢一程心满意足。白在夜色中和他告别,恋恋不舍地返回自己的窝。

第二天一整天,谢一程给自己定的安排是做些日常工作,打水,继续修缮通往河边的那条小路,试着编一些草绳,同时还在琢磨,怎么才能让自己的蜗居下雨的时候不进水。

最简单的方式当然是加盖个顶棚,门前再设道门槛。虽然不能保证百分之百隔绝水分,但能少进点水就是好的。先拿个基础计划出来吧。

白和灰从早上开始便一直陪在他身边,他做什么,自己就帮着做点什么。这样的日子,不得不说挺让人知足的,没有996的压力,没有尔虞我诈的人际关系,忙忙碌碌很充实,也很质朴。生活的目的只有一个,让自己过得更舒适。

接近傍晚的时候,眼见恒星斜坠,天色渐暗,他们三个动身前往广场,参加大巫的祭祀。

谢一程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雪狼部落的人。他们到得不算早,放眼望去,广场上或站或坐,大概有二十来个人,还有几只巨大的白狼。

陌生雌性的出现,一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他们已经陆续听说了这个雌性的事情。白从黑树林里把他带回来,认定了这个叫程的雌性。受了伤被打坏了头,不记得自己是哪个部落的人,更可怜的是兽神说他无法生育,只好捡了灰当作崽子来养。不过他人非常好,对待崽子们也特别和善,做的食物也非常好吃,等等等等。这还没加入呢,他的种种事迹就已经在众人嘴里传疯了。

如果谢一程知道,肯定超级开心。借着别人的嘴,把自己想让别人知道的事情统统透露出去,便是达成了目的。尤其是“不能生崽”这个事,可太重要了,三人成虎,说的人多了自然就信,会少很多麻烦的。

大部分接触过他的雌性都会夸他。然而也不是所有人都觉得他好,毕竟还有人大肆宣扬他没见识,竟然会挖草带回窝吃什么的,脑子有病,更何况一个雌性不能生崽,简直就是个废物。

这堪称毁誉参半的评价,让没见过他的人更加好奇了。此刻,全部落的人都在光明正大地打量谢一程。

他是真的有点好看,身上皮肤白得像是在发光,一举一动都是……他们完全没有词汇可以形容,只觉得说不出的好看。

几个认识的雌性和他打招呼,包括首领的伴侣羽,都在和善地跟他说话。娃娃和小狼崽开开心心地跑过去和他贴贴,也证实了崽子们确实很喜欢他。

今天的祭祀最主要的任务是迎接新人,谢一程被安排在比较靠前的位置,席地而坐。白和灰在他身边一起坐下。

不知道是不是看到其他家庭都坐在一起的缘故,年轻人忽然觉得,自己这边……怎么莫名也有种一家三口的感觉呢?

他侧头看看白,年轻的白狼立刻给他一个灿烂的笑容。

心里突然就踏实了许多。

-To be 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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