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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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几年的北川夏天并不多炎热,最高气温也才将将三十度。少年宫里的格兰仕空调往往是嗡嗡作响一阵,待室内凉意渐起后,就被老师顺手关掉。
少年宫的课程安排得井井有条:上午上文化拓展课,下午上兴趣培养课。
对于幼儿园小孩子来讲,文化拓展课无非是:语文写作班、数学启蒙班、英语口语班之类的。
语文写作班更像是“看图写话”的游戏,花二十分钟精心“篡改”原图,再花十分钟匆忙写下几行字;数学启蒙班则是搭积木、拼拼图的天地,建城堡三十分钟,数数五分钟;至于英语口语班,大概是陌生的语言碰上陌生的人,英语往往沦为一种轮不到发言时的背景音、不得已发言时的噩梦BGM。
方泊临依稀记得,他班上的口语课是由一位年轻女老师和一位外籍男老师共同授课。女老师会用复读机播放剑桥英语的磁带,那位音色和磁带里几乎一模一样的男老师在一旁跟着念,实际意义上的异口同声。一群没见识的小屁孩惊叹不已,甚至以为老师“穿越”进去了。
那时的政府尚未大规模拨款支持少年宫教育,兴趣培养课的挑选种类并不多,主要集中在运动、舞蹈和音乐三大类。考虑到各家各户的经济条件不同,音乐相关的班大多选择了一些便宜且容易上手的乐器——口琴、葫芦丝、竖笛、口风琴……其中以口琴最受欢迎。
方泊临从出生那天起,父母就三天两头吵架,家里没人管他,一直是由爷爷奶奶带着的。
本就是个“惹人嫌”的毛孩儿,一天不打就皮痒,倘若再给他报个篮球课、乒乓球课,怕是更加无法无天。老一辈人听过且喜欢苏联流行音乐,两手一挥,把方泊临送口琴班去了。
而林诩则是看电视上人家吹口琴,觉得挺好听,自个选的口琴班。
就这样,俩个人在口琴一班相遇了。
盛夏的阳光总是仓皇而来、仓皇而去。透过少年宫的窗户,斜斜地洒在木地板上,没等欣赏个够,顷刻间便换了朝向,因而总让人留恋多年,终生追逐。连带盛夏里的人都受此殊荣,成了时光中最浓墨重彩的一笔。
对于那两年的少年宫记忆,方泊临早已记不清也没心思去回想上课时身边站的人是男是女、是高是矮、是胖是瘦。反正,在他眼里,谁也没永远站在第一排左边第二个位置的男孩好看。
很白、安安静静的、嘴角总是抿着层淡淡的笑意、即使在人群里不说话也不会受排挤——活脱脱一个校园男神的幼苗胚子。
和方泊临完全是两个极端。
那时的方泊临堪称是特立独行的一道“杠”:寸头,爱疯跑,皮晒得黑不溜秋;脾气硬得不行,看天天不顺眼、看地地不顺眼,连个笑容都吝啬给;嫉妒心强到看见别人有爸妈来接上下学,都会板着一张脸,不合群到在一众芭比娃娃、奥特曼书包里,独他一份纯黑书包。
每回儿上课,他都一个人背着书包,杵在角落里当阎王,长成了父母眼里告诫孩子“离远一点、不要一起玩”的坏小子模样。
于是坏小子方泊临偷看小男神林诩快两年,却始终没敢靠近一次。
二零一二年冬天,北川市政府发布了《北川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3年)》、《北川市钱江新区发展规划》、《北川市轨道交通规划草案公示》等多项文件,对北川市的未来发展做出全面新部署。其中一个重要的举措:是将北川市少年宫、北川市体育馆、北川市汽车西站等公共基础设施迁址到钱江新区。
因着要迁址的缘故,少年宫第二年的毕业晚会——也是在老区的最后一届毕业晚会——提早了十几天,定在了七月的二十六号。
“最后”这个词的出现,使得整个少年宫上下都格外重视这次的晚会。一到下午一点半左右,各间教室便开始“各司其职”,传出形形色色的声响——音乐教室里的乐器声、舞蹈教室里的节拍声、体育教室里的喊叫声,与悠长的夏日一同觥筹交错,流动在这座彩色建筑里。
口琴一班的节目总共选了六位领队,方泊临和林诩由于相貌不错且吹得也不错,都被选中。
六个人,老师安排着两两组队,其他四个小孩子或多或少有些怵方泊临,只有林诩不在乎和谁组队、一起排练。于是,方泊临如愿以偿地得到了单独相处的机会。
每次双人对谱时,他总会犯一些无伤大雅的小错误,让林诩主动叫停,轻声细语地帮自己纠正,然后认真地望着对方那双如河水般温和、澄澈的眼眸回句“谢谢”。
不过,方泊临时刻谨记克制着犯错的次数,生怕被林诩当成白痴。
几岁的小孩子熟得快,何况一个总是刻意制造交流。上个两周课,俩人就算是能一起分食少年宫门口“米佳饭团”的关系了。
开“米佳饭团”的老板是位快三十岁的聋哑女人。她的爱人在少年宫里当领导,她在外面开着粉色的饭团车卖饭团。女人忙不过来的时候,她爱人会来帮忙,效果显著——因为他一过来,后边排队的小孩子便会自发撤退。首先,怕老师是刻在每个学生心里的;其次,他做的饭团乱七八糟、味道也不怎么样。
等夕阳落到一半、人群彻底散尽时,他们会驾驶那辆饭团车回家,一路都是备受瞩目的。
方泊临关于少年宫的记忆,除了林诩外,也就是这对恩爱的夫妻了。
分食的起因是某天早上,方泊临主动询问林诩想不想吃。
林诩没有吃别人东西的习惯,正准备回绝。可见方泊临的眼神那么真诚,门口的饭团又那么难排队,他居然愿意分给自己,便不好意思拒绝,就着对方的手咬了一小口,含含糊糊地讲:“我吃过早饭了,还不是很饿。谢谢你。”
“嗯。”方泊临交朋友成功,沉寂的小心脏遽然炸得开花。但他太久没笑过,忘记怎么笑了,嘴角仍是僵硬地绷直着。脸上漂浮的那点绯红与其说是开心,倒更是像生气。
本着“你对我好,我也对你好”的原则,林诩蓄着笑,指了指自己的头,意有所指道:“原来你不凶的啊。”
寸头看上去很凶吗?难道不是酷吗?方泊临一时呆滞住,眼神有些茫然,吞吞吐吐地说:“我......之前因为太热了......头发剃掉了而已......”,话未说完,他就忍不住别开眼,耳根红彤彤的,不自在得很。
林诩见状,觉得挺有趣,笑着解释:“没有啊,你也不笑,所以看着凶。小胖光头但天天笑,所以没有人怕他。”
不笑会让人害怕吗?方泊临再次陷入呆滞,脸色晴转阴,变成个僵尸。他低下头,声音有些沉闷,为难道:“我不太会笑。”
怎么会有人不会笑?这下换成林诩头脑风暴了,“你扯下嘴角,不要成一条直线。”,他做示范——轻轻扯了扯嘴角,笑容浅浅的,没有露出牙齿,温柔极了,“就像我刚刚那样子。”
方泊临有模有样地学着扯嘴角,然而用力过度,嘴巴几乎弯成了一个半圆。七颗牙齿连同那个乳牙掉了、恒牙还未长好的黑洞,完完整整地展现在林诩眼前。
......
林诩破功,噗呲一笑。
方泊临迅速收回笑容,紧闭住嘴,不肯走漏一丝空气入牙。他脸上闪过一丝尴尬,眼色懊恼,认为肯定是因为自己缺牙,笑起来又丑又奇怪,暗自神伤,下次不会再笑了。
“对不起,你笑起来好帅,炫人眼。不笑是为我们好。”林诩强忍着笑意,规规矩矩地坐正,以表诚恳。
其实是因为你笑起来,黑洞会把我们吞噬进去。林诩腹诽。
方泊临向来就是个耳根子软、听不得夸奖的人,被林诩这样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应付过去了,继续默默啃饭团去了。内心的小船摇晃在波澜的水里,快活啊快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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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又名【坏小子强取豪夺小男神】
他们上的少年宫和现在的不太像了,毕竟也是我根据十多年前的记忆编造出来的hhhh